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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地起网校 发布于 成绩查询
2025/01/18 10:14:36
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2024

2024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成绩公布时间:2025年1月下旬一级消防工程师成绩查询入口(https://sl.pidiqi.com/rMVRVb

通常情况下,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在考后2-3个月左右公布。2024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已于11月9日-10日举行,因此,考生们可以预计在2025年1月得知成绩。

一级消防工程师查分步骤

2024年一级消防工程师的成绩查询时间及流程


一级消防工程师分数发布以后,可以参照登录网站-进入成绩查询页面-登录账号的流程进行查分。详细步骤如下所示:

(1)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s://sl.pidiqi.com/rMVRVb)。

(2)点击左侧“成绩查询”栏目,进入到成绩查询页面。

(3)填写自己的用户名、密码以及验证码等信息登录用户名,就可以查询成绩。

成绩查询及后续步骤

考生们可以通过官方网站及时获取一级消防工程师成绩查询、证书领取等考后重要节点信息,以免错过任何重要信息。

2024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全科"级别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一科"级别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2024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成绩多少合格

依据有关规定,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分数线,各科目及格线都是试卷总分的60%。一消各科目试卷总分是120分,合格分数线为72分。具体如下:

《技术实务》合格标准72分,总分120分

《技术综合能力》合格标准72分,总分120分

《案例分析》合格标准72分,总分120分

温馨提示:2024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成绩查询入口(https://sl.pidiqi.com/rMVRV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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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地起网校 发布于 成绩查询
2025/01/17 10:26:22
2024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报考公告中成绩查询时间:2025年1月

原计划2025年1月底公布成绩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于2024年12月30日公布了成绩。那么同期考试且计划2025年1月下旬公布成绩的一消考试,预计也会提前公布成绩。一级消防工程师成绩查询入口(https://sl.pidiqi.com/rMVRVb)详情如下:

2024年勘察考试报考公告中成绩查询时间:25年1月底

2024年勘察考试实际成绩公布时间:12月30日

2024年一级消防工程师的成绩查询时间及流程


考生可于2025年1月下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s://sl.pidiqi.com/rMVRVb)查询一消考试成绩。

2024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报考公告中成绩查询时间:2025年1月下旬

由于勘察考试时间为11月2日-3日,一消考试时间为11月9日-10日,且两个考试原计划成绩查询时间临近。因此,小编大胆推测2024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也将提前公布!

一消考试结果异议处理流程

如果考生对一级消防工程师成绩有异议,可以在成绩公告之日起30日内(或成绩公布30个工作日内,具体以当地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向当地考试机构提出书面复查申请。申请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以及复核申请表等相关资料。复查流程包括申请成绩复查、受理成绩复查申请、复核考试成绩以及答复成绩复查结果。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考生在申请复查前,应了解复查的范围和限制,避免盲目申请。同时,考生应保持与考试机构的联系,以便及时了解复查进展和结果。需要注意的是,客观题原则上不进行成绩复查,除非考生参加了考试但成绩为缺考。

一消考试合格标准与成绩有效期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即“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三个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试卷满分为120分)。考生们达到合格标准后,及格成绩可保留2年或3年,具体取决于考生报考的科目数量。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的有效期是永久性的,但考生在取得证书后需进行注册,经注册之后方能以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名义执业。证书注册有效期为3年,每隔三年需办理延续注册,如果未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证书将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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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地起网校 发布于 成绩查询
2025/01/17 10:24:13
2024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查询指南及时间安排

【平地起直聘讯2025年01月17日讯】2024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25年1月下旬‌,考生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查询成绩:‌一级消防工程师成绩查询入口(https://sl.pidiqi.com/rMVRVb



中国人事考试网‌:

2024年一级消防工程师的成绩查询时间及流程

打开中国人事考试网站(https://sl.pidiqi.com/rMVRVb)。

点击左侧导航“成绩查询”按钮。

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成绩查询系统。

选择年份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即可查询成绩‌。

2024年一级消防工程师的成绩查询时间及流程

支付宝:

打开支付宝APP,搜索并打开“电子社保卡”小程序。

点击“人社办事”菜单栏目,选择“人才人事”。

点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授权登录后,选择“考试年度”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即可。



微信:

打开微信APP,搜索并打开“电子社保卡”小程序。

点击“人社办事”菜单栏目,选择“人才人事”。

点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授权登录后,选择“考试年度”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即可。

根据历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成绩查询时间来看,一级消防工程师成绩一般在考后2-3个月公布,历年消防工程师成绩公布时间表如下,仅供参考。



2024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成绩多少合格

依据有关规定,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分数线,各科目及格线都是试卷总分的60%。一消各科目试卷满分是120分,合格分数线为72分。具体如下: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合格标准:72分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合格标准:72分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合格标准:72分

2024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后资格审核

如果考生所在地区需要进行考后资格审核,考生需及时查看审核通知,了解有关信息。对于已在考前完成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以准备拿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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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地起网校 发布于 成绩查询
2025/01/17 10:21:48
2024年一级消防工程师的成绩查询时间及流程

【平地起直聘讯2025年01月17日讯】本文详细介绍了一级消防工程师的成绩查询时间及流程,帮助考生及时获取考试结果。一级消防工程师成绩查询入口(https://sl.pidiqi.com/rMVRVb



2024一级消防工程师成绩查询时间及相关信息详解

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在经历了紧张的备考和考试后,最期待的便是成绩的公布。了解一级消防工程师成绩查询时间,有助于考生合理安排后续的学习和职业规划。

一级消防工程师成绩查询时间概述

根据往年经验,一级消防工程师的考试成绩通常在考试结束后的3个月左右公布。具体的成绩查询时间一般设定在次年的1至2月份。例如,2024年的考试成绩预计将在2025年1月正式发布。考生可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而具体的查询时间和流程会在该网站的“成绩发布”栏目中进行通知。

近年成绩查询时间回顾

为了让考生更好地把握成绩查询的时间节点,以下是近六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查询的时间汇总:

2017年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

2018年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19年2月28日。

2019年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

2020年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21年2月3日。

2021年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

2022年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

这些数据为考生提供了参考,帮助他们预测未来的查询时间。

成绩查询流程

2024年一级消防工程师的成绩查询时间及流程

考生在成绩公布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查询:

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为(https://sl.pidiqi.com/rMVRVb)。

点击页面左侧的“成绩查询”栏目,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输入注册时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及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查看成绩。

这个流程简单明了,考生只需确保输入的信息准确无误,以便顺利查询到自己的考试成绩。

2024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成绩多少合格

依据有关规定,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分数线,各科目及格线都是试卷总分的60%。一消各科目试卷满分是120分,合格分数线为72分。具体如下: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及格线:72分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及格线:72分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及格线:7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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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0:01:31
2024年度广东省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4年度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申报对象和范围为在我省从事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含测绘、国土、海洋等三个专业)技术工作,符合《评价标准条件》《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的专业技术人才。广东省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jERzq2)(广东政务服务网)

官网原文如下: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4年度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详细内容如下:


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29号)部署,现就开展2024年度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文件依据

(一)《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等文件;

(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52号,以下简称《评价标准条件》);

(三)《广东省工程系列测绘专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评价标准条件》(以下简称《贯通评价标准条件》,附件1)。

二、申报对象和范围

(一)在我省从事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含测绘、国土、海洋等三个专业)技术工作,符合《评价标准条件》《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省从事测绘工程专业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工作,符合《贯通评价标准条件》等有关规定的高技能人才。

三、申报条件

(一)执行国家和我省现行的职称政策规定和评审标准条件等要求。申报人应满足《评价标准条件》或《贯通评价标准条件》的基本条件以及学历资历、工作能力(经历)、业绩成果等条件要求。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条件。

(三)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四)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原则上提供职称评审年度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五)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年限不少于申报职称等级要求的资历年限。申报贯通评审职称的高技能人才,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六)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需在我省申报职称晋升的,按照《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执行,重新评审工作的申报程序、申报材料与我省常规职称评审相同。

(七)落实人才评价破“四唯”相关要求,对《评价标准条件》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涉及学术成果条件要求的论文,申报人可选择采用下列替代性指标(申报高级工程师要求排名前3,正高级工程师要求排名第1):

1.为解决自然资源相关专业工程实践中复杂问题,参加完成市(厅)级及以上专项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评估报告等。

2.吸收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获批的具有较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署名人)。

3.参加编写并发布实施的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

四、申报途径

特别注意:

职称评审入口:(https://sl.pidiqi.com/eYRRfq)(认准官方入口)
深圳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Nrmm6n) (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
广州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FNvium) (广州人社局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
东莞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eaI36v)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除广州、深圳或是东莞外的,广东省其他市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jERzq2)(广东政务服务网)
申报人申报材料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的时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学历(学位)等,不作为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纸质、电子申报材料需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

申报人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s://sl.pidiqi.com/jERzq2)),如实填报(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按重要性排序)。申报材料报送前,应同步经职称管理系统提交。其中,《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A4纸规格双面打印。其它相关表格,可在职称管理系统文件下载栏目下载。

(一)《单位报送函》(附件2)。经申报单位审核后出具,须单位签章,纸质原件报送。同申报单位多人申报的合并出具1个报送函(注:报送不同评委会的需分别出具报送函)。

(二)纸质申报材料。须与“职称管理系统”填报一致,仅提供按以下要求整理的相关材料。

1.《广东省职称评审表》或《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盖章纸质原件1份。

2.《(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盖章纸质原件3份(认定申报的除外)。A3纸规格双面打印,填写说明见附件3。

3.学术成果鉴定材料,一式一份(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学术成果除专项规划、发明专利和行业技术标准外,均需进行鉴定),由《学术成果鉴定意见表》(附件4)及学术成果复印件组成。其中,学术成果复印件须隐藏作者姓名及单位信息,保留封面页、目录页、申报人论文(著)所在页。

4.《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表》,盖章纸质原件1份(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填写说明见附件5),并提供原职称证书及职称评审表复印件各1份(需申报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或档案保管部门验印,签盖“与原件相符”及单位公章)。

(三)电子申报材料

1.《单位报送函》。命名为“单位名称-单位报送函”,格式为“.pdf”(盖章扫描件)及“.docx”两种格式各一份,文件大小2M内。

2.《职称申报材料》。

(1)按要求制作并提交《职称申报材料》(附件6-7)。相关申报材料均需申报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或档案保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签盖“与原件相符”及单位公章后,再进行扫描上传。

(2)命名为“申报类型-申报专业-申报级别-申报人姓名-职称申报材料”(如:评审-测绘-高级工程师-张三-职称申报材料),格式为“.docm”。

(3)文件总大小限制为“正高级工程师50M内,高级工程师40M内,工程师20M内,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及认定的10M内”。

3.《(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评审及贯通的提供)。命名为“申报类型-申报专业-申报级别-申报人姓名-评审登记表”(如:评审-测绘-高级工程师-张三-评审登记表),格式为“.pdf”(盖章扫描件),文件大小2M内。

4.电子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刻录成光盘,连同纸质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六、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单位审核评价意见”负责。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1.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进行任职期满考核。

2.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等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关要求如下:

(1)申报材料,特别是《(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

(2)受理信访主要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得报送。

3.公示结束后,申报人所在单位的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等相关申报材料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并在“职称管理系统”进行审核确认。

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复核。申报人申报材料应经其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查,明确审查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注意事项

1.职称评审工作的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以人社部门有关要求计算。

2.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由报送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

3.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申报条件;(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3)不符合填写规范;(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4.请认真核对,严格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勿多报、漏报。对于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通知限时补正。申报单位需按要求一次性补正完毕后重新提交,若不按要求一次性补正,或逾期未补正,均视为放弃申报。

七、评后公示及发证

(一)评审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和申报单位及时做好评审结果告知和评后公示工作,评后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评审通过人员通过“职称管理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三)评审工作结束后,仅评审通过人员的《广东省职称评审表》或《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的纸质原件材料,将通知单位报送函的联系人领回或按邮寄委托的邮寄退回(其余申报材料及评审未通过人员的材料均不退回,请自行做好材料备份工作),应由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或人事管理单位放入其个人人事档案中保管,如有遗失,无法补办。逾期未领回的材料,不予保留且无法补办。

八、受理时间及地点

申报单位可将相关申报材料递交或通过快递邮寄至相应评委会办公室。评委会办公室将于受理时间截止后15个工作日内回复申报单位受理情况,并告知评审缴费有关事宜。

(一)材料受理时间

截止至2025年3月2日(以前台或快递签收之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寄送地址

1.申报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测绘专业高技能人才各等级职称贯通评审(评委会为:广东省工程系列自然资源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69号311室。

2.申报工程师及以下职称(评委会为:广东省自然资源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广州市黄埔区光谱中路13号8楼807室。

全国职称评审入口

深圳职称评审入口

广州职称评审入口

东莞职称评审入口

广东职称评审入口

四川职称评审入口

山东职称评审入口

浙江职称评审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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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分享、交流平台、答疑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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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地起网校 发布于 经验分享
2025/01/17 10:00:19
深圳人社局:职称评审工作的常见问题问答(建议收藏)

【平地起直聘讯2025年01月17日讯】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官网发布《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职称评审分为职称基础知识咨询、职称系列设置、取得职称途径等。申报职称需有单位,申报单位需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且申报单位不得随意变更。深圳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Nrmm6n) (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

官网原文如下:

深圳人社局发布了《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其中通知文件中的《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的常见问题问答》包含了大量解读信息,一起来看看:


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的常见问题问答

一、【职称基础知识咨询】

1.问:什么是职称?

答: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2.问:什么职称系列?职称级别如何设置?

答:我国现行的职称制度中,职称按不同的系列划分种类,共有27个系列,例如工程系列、中小学教师系列、卫生系列等。目前各系列职称基本都划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等五个级别,并有相应的资格名称。具体系列和资格名称见附件《职称系列(专业)各层级名称》。

3.问:取得职称的途径有哪些?

答:根据国家、省、市职称政策的规定,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通过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职称评审、统一考试等三种主要途径取得职称。

更多详细信息可登录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https://sl.pidiqi.com/Nrmm6n),点击“专技人才-深圳市属职称评委会职称评审申报”,查阅《深圳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2024年修订版)》。

二、【申报问题咨询】

1.问:申报职称一定要有单位吗?

答:是。申报单位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申报单位原则上是用人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申报单位可以是劳务派遣单位或实际用人单位。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作为申报单位。申报单位一经确定,在本职称评审年度不予变更。

2.问:申报人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技术岗位不一致也不相近,如何申报职称评审?

答:按现从事岗位专业进行申报。

3.问:我准备申报建筑专业工程师评审,请问对我所在单位的资质有无有要求?

答:一般情况下,个人申报职称与所在单位性质没有要求,但与个人现岗位和从事专业有关。个别特殊系列在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中对单位性质有所规定,如卫生系列等,从其规定。

4.问:职称评审业务有无国籍限制?对于境外人员有没有特别要求?

答:我市职称评审不与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挂钩,在深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含港澳台和外籍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评审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评审。

“在职”是正在任职期间,“在岗”是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其中,申报人社保缴交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需要提供单位隶属关系证明材料。

5.问:我已经退休,但返聘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请问是否可以申报职称评审?

答: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6.问:申报人员已取得了标准化工程师资格,现在想申报质量工程师评审可以吗?

答:如确实已转换了工作岗位,提供转岗证明可以申报。

7.问:参加考试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是否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

答:我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精神,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并自2020年度起在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中试行。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不另行换发职称证书。

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试行动态管理,现有情况详见《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2024年度)》。取得职业资格时间以该职业资格最后一门合格证书上时间起算。

8.问:已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证书,如何申报工程师职称?

答: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2024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可对应工程师职称,但不另行换发职称证书。可按照年度常规流程申报工程师职称,选择“转系列(专业)类型申报”;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

9.问:灵活就业人员怎么申报呢?

答: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并由其提交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开展评前审核工作。

10.问:我是出站博士后,请问我在站期间的工作业绩是否可以作为有效业绩?申报程序是怎样的?

答: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工作业绩是可以作为申报职称评审有效材料,在程序方面与普通申报人员一样进行申报、提交材料,无特殊的规定。

11.问:我已经评审获得政工师(高级政工师),是否可以申报高级经济师。

答:不可以。政工师不能作为中级职称的条件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12.问:我以前从来没有取得过职称,符合条件可以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吗?

答: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1)我省出台的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规定中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的人员;

(2)符合海外留学回国高层次人员条件的(注:具体条件请查阅粤人发〔2004〕223号文);

(3)符合广东省突出贡献人员条件的(注:具体条件请查阅粤人社发〔2012〕38号文);

(4)机关公务员调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5)符合其他职称破格申报条件(如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在深工作的港澳台专业人才、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众创杯等)的专业技术人员。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均需满足相应的学历资历等条件,方可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13.问:以往年度评审未通过的申报人,是否可以继续使用原来的学术、业绩成果继续申报?

答:以往年度评审未通过的申报人,应补充提交新的学术或业绩成果(业绩、奖项、论文等相关职称材料)。

14.问:我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了经济师证书,请问这是职称吗?转工程技术岗后,如何使用这证书申报工程系列高一级职称?

答:通过全国或广东省统一考试取得的职称证书(包括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卫生、船舶、翻译、出版、通信、安全等专业的初、中级)就是职称证,不需要再通过评审或确认环节。经济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先按转系列要求申报工程系列同级别职称,申报同层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低一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待取得工程系列同级别职称证书后,满一定年限,再申请高一级职称。

15.问:我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了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证书,这是算已经取得职称了吗?

答: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29号),通过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且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关于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学历资历条件的,可分别对应我省工程技术人才系列的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具体的学历资历条件如下:



16.问:2024年度我市是否对部分专业的职称评审组织统一的专业知识考试?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工程等专业职称评审方式的通知》(深人社发〔2023〕26号),自2023年7月20日起,全市不再统一组织建筑工程、路桥工程、铁道交通工程、标准化专业初、中级职称专业知识考试。申报人直接按照我市年度职称评审通知要求在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评审。

已参加2022年职称专业知识考试且考试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保留三年有效期并作为相应专业职称评审重要依据,可用于申报2024年度职称评审。具体事项可向相关市属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咨询。

17.问:我的职称证书是在外地考评的,在深能继续使用申报高一级职称么?

答:在省外(含军队、央企)通过人事部门授权的评委会评审获得的职称,申报评审晋升高一级别职称,需上传资格证书及评审表、任职文件等材料。未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申报。

18.问:本人在省外单位获得高级工程师职称,现转入深圳工作。当前工作单位在职称系统中进行年度考核时,对转入之前年度如何考核?

答:现单位可依据原单位的年度考核,在系统中对进入本单位之前的工作年度进行考核填报。

19.问:申报职称,什么材料可以作为业绩?

答:业绩材料必须是基于本人实际情况且真实有效的工作成果,佐证材料必须完整,例如施工合同、设计方案、技术方案、解决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等;合同内容太多的,一般提供合同封面、关键页和最后一页法人代表签字页即可;奖项、课题等应附举办单位正式文件及查询网址、查询截图等。业绩成果材料需要有相关佐证材料来证明本人参与和所起到的作用,例如:会议记录签到表、聘任聘书证明、有签名的技术文件、有签名的施工竣工报告等。

三、【市属职称评委会评审流程问题咨询】

1.问:能简要描述一下申报市属评委会流程吗?

特别注意

1、职称评审入口:https://sl.pidiqi.com/eYRRfq(认准官方入口)

2、深圳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Nrmm6n (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

3、广州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FNvium (广州人社局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

4、东莞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eaI36v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5、除广州、深圳或是东莞外的,广东省其他市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jERzq2(广东政务服务网)

答:按照广东省统一部署,我市职称评审工作每年集中开展一次,一般11-12月份发布当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次年1月-3月开展职称申报工作,6月底之前我市职称评审委员会完成全部评审工作,6-8月之间陆续发放证书。同一评委会的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评后公示开展的及时性与证书发放的速度密切相关。



2.问:个人申报环节,需要注意什么?

答:职称申报一般统一在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https://sl.pidiqi.com/Nrmm6n) ,点击“专技人才-深圳市属职称评委会职称评审申报”申报。

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申报资料,并上传个人照片、承诺书、相关证书证明、业绩成果、学术成果(论文著作)等申报材料扫描件。上传材料要求详见各职称评审委员会通知要求。

3.问:个人上传照片,需要注意什么?

答:个人照片是作为制作职称证书的重要依据,请严格按照下列要求上传:

(1)上传正规证件照,保证照片头像向上;

(2)底色为蓝色或红色,禁止使用白底照片;

(3)格式为jpg格式;

(4)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像素不小于128×180。

4.问:申报系统登录不上,怎么解决?

答:系统操作问题详见系统操作手册(申报系统中下载)。建议使用win7以上操作系统,谷歌或火狐浏览器访问本系统,如使用其他操作系统和浏览器,可能会有兼容性问题。同时,申报系统需要以PDF格式输出打印评审表等报表,请安装PDF官方软件。

5.问:申报单位如何审核并组织评前公示?

答:申报单位在系统对申报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对提交的电子材料与原件进行核对,填写单位综合评价意见(意见要求对申报人水平、能力、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字数不少于150字)。核对无误后,在系统打印《2024年度推荐申报职称评审人员公示名单》、职称评审申报人情况登记表及申报材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单位填写评前公示情况表,并在网上申报系统填报公示意见。具体要求如下:

(1)公示材料和方式:系统打印出公示材料,并注明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并由单位专人保管,以供查验。

(2)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投诉举报处理:受理投诉举报主要由单位人事管理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6.问:申报单位评前公示完,是否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答:2019年起我市职称评审全面实行网上评审,申报单位无需向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递交纸质材料。

申报单位在系统填报评前公示意见,并提交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如需要提交材料至主管部门审核的,还需要主管部门审核。

7.问:评审费用如何缴纳?

答:2024年度职称评审继续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职称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评审费。



(1)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费:720元/人(高级评审费580元/人、答辩费140元/人)。需对申报人的论著进行鉴定的,另收每人200元的论著鉴定费,详见各评委会申报通知。



(2)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费:450元/人。



(3)申报初级职称及申报类型为考核认定(包括中、初级)的评审费:280元/人。



申报人在申报系统自行打印缴费通知书,按照通知书说明缴费。评审费一经缴纳,不予退款。缴费发票打印流程详见系统操作手册。



8.问:我是否需要参加答辩?

答:申报评审高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全部进行面试答辩。对于业绩论文等存在疑问的,以及评委会认为需经答辩才能判定水平的,也须面试答辩。答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环节和内容,答辩情况仅作为评委投票的参考依据。评审结果以评委投票结果为准。

9.问:评审通过人员评后公示如何开展?

答:评审结果请申报人自行登陆申报网站查询。申报人员评审通过后,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和申报单位要按照要求,在网上申报系统打印评后公示材料,分别组织评后公示,公示时间均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分别在网上申报系统内录入公示情况和单位意见,上传评后公示情况表等相应附件材料。单位应在评审通过后一个月内完成公示,未按时完成公示的,将影响后续职称证书的制作和发放时间。具体要求如下:

(1)公示材料和方式:系统打印出公示材料,并注明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申报单位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在网站首页进行公示。

(2)评后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3)投诉举报处理:受理投诉举报主要由公示单位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及时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10.问:评审结果审核确认需要多长时间?

答: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在全部公示(包括申报单位评后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报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的相关材料。

11.问:职称证书如何打印获取?

答:对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如证书无法查询,系统提示“查询不到证书”或“证书待校验”,可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s://sl.pidiqi.com/jERzq2)维护照片。具体流程为:在照片维护中添加照片,在业务申请的“基本信息”栏目里点保存,退出系统再次登陆查看是否已正确上传照片。照片维护完成后,请联系申报专业所属评委会办公室。

如证书可以查询,但无法下载,可查看浏览器设置中是否设置了弹窗拦截。

通过系统生成打印的职称电子证书与原纸质版《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深圳相应系列、级别专业职称评审和岗位聘任的有效凭证。深圳此前核发的原纸质版《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有效。

12.问:申报人员如何知道评审已经通过?评委会是否有材料告知申报人员已经通过评审?

答: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从2021年起,原则上以年度为基础组织开展,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的1月至3月,在下一自然年的6月底前完成评审。申报人员使用个人帐号登录系统查询业务办理状态,若业务状态为“业务办结”,结果是“办理不通过”,说明是评审未通过;申报人员也可以咨询评委会办公室。

13.问:评审通过人员哪些评审材料必须归档呢?

答:评审通过人员根据申报对应专业的评委会通知,自行打印《广东省职称证书》,并及时领取《广东省深圳市职称评审表》。申报人领取后,注意保管评审表,仅此一份,遗失或损坏无法补领,领取后务必及时将评审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中。需特别提醒的是,评审表是获得职称的重要佐证材料之一,请按各评委会通知在规定时限内领取。逾期未领取者,责任自负。

四、【社保问题咨询】

1.问:我的社保是在分公司缴交的,但总公司要求由总公司统一申报职称,这样可以吗?

答:总分公司均在深圳的,可以由分公司申报,也可以由总公司申报,需要提交公司隶属关系证明材料(可以是单位开具的,或是工商部门网站企业信息截屏)。

2.问:我的社保是在总公司(深圳市外)缴交的,人也在总公司上班,但分公司在深圳市注册,可以由分公司帮忙申报职称吗?

答:不可以。

3.问:我的社保是在子公司缴交的,是否可以由母公司申报职称?

答:不可以。母、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主体,需由对应的法人主体申报职称。

4.问:在深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人事档案、户口在内地,是否可以在深圳申报职称?

答:在深工作并由单位缴交社保的专业技术人员,不管人事档案、户口是否在深圳,均可以在深圳申报职称评审。

5.问:我是劳务派遣人员,系统中无法自动比对社保信息,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劳务派遣人员须提交劳务派遣单位为本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劳务派遣单位的派遣资质证明及与现工作单位的派遣协议。

五、【继续教育问题咨询】

1.问:我在深圳参加职称评审,请问继续教育证明如何出具?

答:目前,申报深圳市市属评委会职称评审的申报人员,可以不用提交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打印的继续教育证明,而是由申报人在申报职称评审时,在申报系统“继续教育”信息栏目填写当年度继续教育情况,经单位审核上报即可,但要填报与专业相关的内容。

2.问:我参加职称评审,继续教育需要提供多长时间?

答:需要提供申报职称当年度的继续教育,如申报2024年度职称,需要提供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的继续教育即可;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个人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

六、【学历问题】

1.问:截止今年12月31日,我中专毕业参加工作满5年了,从事建筑施工工作,今年7月1日我通过网络教育取得了本科学历,此前没有取得过职称(中专要获得技术员满4年才能申报助理级),请问我今年是否可以申报助理级工程师?

答:此情况因中专毕业以来参加工作经历可以累积计算,符合“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要求,是可以直接申报助理级职称的。

2.问:2003年大专毕业后从事勘察设计相关工作,2015年取得中级职称,去年刚取得本科学历(如果没有本科,不可能申报副高,除了破格),请问我今年能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吗?

答:可以。专业技术人员在通过后续学历教育获得本科学历,其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可以累加计算的,即资历年限从2015年起到2024年已满5年,符合“本科”申报条件。

七、【初次职称考核认定问题咨询】

1.问: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专业可否申报铁道交通信号专业的职称初次考核认定吗?

答:对口或相近专业原则上按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的一级学科作为判断依据,最终结果由评委会投票决定。

2.问:我去年用硕士学历认定了初级,明年申请用硕士学历认定中级,这可以吗?

答:不可以。除“对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粤人社规〔2020〕33号文制定出台期间,已通过我市评审、认定方式取得员级职称的全日制大学专科(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毕业)学历人员,或取得助理级职称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视为未取得职称人员参加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改革衔接期间的特殊情形外,其余均不可以。

3.问:没有初级职称,能报中级吗?

答:全日制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考核认定中级职称;全日制学历为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考核认定为中级职称。注意:考核认定,需要所学专业、从事专业、申报专业对口或相近。

八、【学术成果问题咨询】

1.问:填报论文、著作等的时限要求?

填报获得现资格后(未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开始)至申报2024年12月31日基于所完成的专业技术工作项目、课题、任务而撰写的,且在2024年12月31日已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并提供相应材料,同时需注明作者名次(独立、第一、第二……),合著作品须注明作者共几人,按实际排名列出前三人。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项目、任务无关的论文、著作不填。

2.问:论文发表的期刊有没有什么要求?

答:论文期刊名录需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办事服务--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期刊/期刊社”或“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查询,并将查询结果输出打印后附在论文后面。发表在增刊(未备案)、专刊、专辑、副刊、特刊、一号多刊、报纸、论文集的一律不予认可,所有的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证明)不作为已发表论文的依据。所提交的论文内容原则上需被中国知网(www.cnki.net)、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www.wanfangdata.com.cn)、维普网(http://www.cqvip.com/)其中一个网站收录。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中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收录的,应由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3.问:发表在“连续性电子期刊”的论文是否可用于申报职称?

答:申报职称的论文一般应为学术论文。仅发表在“连续性电子期刊”的论文是否属于学术论文由评委会专家讨论决定。

4.问:核验期刊真实性是否符合破除“四唯”倾向?

答:二者并不冲突。2022年1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其中明确规定: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要求。各职称系列逐步将论文“必选”转变为成果“多选”,建立“菜单式”评价指标体系。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严厉打击论文代写代发、虚假刊发等违纪违规行为,鼓励科研人员把高质量论文发表在国内科技期刊上。对于抄袭、剽窃、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等有关规定处理,撤销取得的职称,记入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职称及岗位晋升资格。

《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加强落实人才评价破“四唯”相关要求,各市属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对照检查本专业职称评审中,论文、科研项目、经费数量、获奖情况、头衔、称号等条件是否对职称申报构成实质性门槛限制(不具备上述条件即无法申报),已构成门槛限制的,应按照省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通知要求,提出可由申报人自行选择的替代性指标,在本专业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中予以明确,并抄送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综上,申报人不是必须要发表论文才能参加职称评审,但若申报人是通过论文条款来申报职称的,则必须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第十五条“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的规定,确保论文的载体为合法(合规)出版物,这是提交申报材料的法定要求。

5.问:有多个学术成果符合评审条件,但其中一个期刊属于假期刊的,可否按“不采用,但不影响其他业绩参评”的方式处理?

答:不行。申报人在申报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了诚信承诺,该承诺是对所有材料的承诺。其中存在任一不真实的材料都属于违背诚信承诺行为,应接受有关部门给予的处理。

6.问:市系统上传论文是否只上传论文正文即可?

答:不是,需要提供期刊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的查询结果,论文内容收录的网址链接、网站截图,以及刊物的封面、完整目录和论文正文。

7.问:能否撤销、删除或者更换已提交的申报材料?

答:不能。按照职称评审有关规定,无论是线上申报还是线下申报,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经单位公示并推荐上报后,都不得撤销、删除或更换。我市职称评审依托省、市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实现了全程信息化,申报人通过系统提交申报材料,所有评审信息均长期保存。

8.问:评委会是否应当在申报人提交材料前通知其注意核验学术期刊真实性;申报人不清楚期刊真假,没有相关部门在申报人发表论文时就如何甄别真实期刊进行培训,申报人是否不该承担责任?

答: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第十五条“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人应当对自己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期刊、论文的真实性负责,且申报人在提交申报材料时已签署了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有申报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失实的申报材料,申报人需承担相应责任。申报人在发表论文和提交申报材料时,都应当对期刊的真实性进行把关核验,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无需评委会在提交材料前再次通知。

9.问:评委会是否应在职称申报前将核验期刊真假的渠道告知申报人;期刊是否必须在国家新闻出版署查询、论文是否必须收录在中国知网、万方、维普等网站?

答:对部分申报人反映不知如何核验期刊真实性的,可由评委会组建单位提供参考查询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1.申报人可以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查询备案信息;2.通过中国知网、万方、维普的收录情况对比;3.通过期刊的官方网站进行比对;4.结合个人论文发表渠道等进行核验。

论文期刊名录需在中国新闻出版署官网--办事服务--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期刊/期刊社”或“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所提交的论文内容原则上需被中国知网(www.cnki.net)、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www.wanfangdata.com.cn)、维普网(http://www.cqvip.com/)其中一个网站收录。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中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收录的,应由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即:期刊必须在国家新闻出版署查询;不在中国知网、万方、维普等网站收录的论文,由评委会组织专家鉴定。

10.问:申报单位是否有核查义务?

答:有义务。《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第十六条规定,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第四十条规定,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第九条将“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职责,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纳入对申报人所在单位重点监管事项。

11.问:评审通过人员发现套刊、假刊等虚假材料,可否免予处理?

答:不可以。《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 56号)第十七条规定,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申报人存在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违规行为之一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申报人通过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评审单位予以撤销。

12.问:境外发表的论文应如何处理?

答:(1)提交一份论文检索结果证明〔可由中山大学国际联机检索中心(电话:84112094)、广东省科技情报研究所国际联机情报检索中心(电话:020-83163425)或其他正规的论文检索单位出具(含各大高校图书馆或查新工作站)〕;(2)提交论文原件和中文翻译版本1份。

13.问:论文是否一定要第一作者发表?

答:是的。不是第一作者的论文不能作为有效论文提交,相应专业职称改革实施方案或评价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14.问:攻读全日制硕士或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是否可以用来申报职称评审?

答:不可以。

15.问:如果我有一篇论文在内部刊物上发表后,又在有刊号的外部刊物上发表了,算不算一稿多投?

答:不算,如果两本刊物均带有CN或ISSN刊号的就算一稿多投。

16.问:我的论文是12月份被杂志社录用,但发表在次年1月份期刊上,今年是否可以用该论文申报职称评审?

答:不可以。用于申报职称评审的论文要求在当年度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的。

17.问:论文发表期刊有没有级别的要求?我已在省级期刊发表论文,是否还要在国家级期刊或者市级期刊发表?

答:论文要求是CN或者ISSN公开发表的,作者排名是第一作者或独立。原则上对论文发表期刊级别不做要求,但如果申报专业对应执行的文件标准有明确要求的,需按文件标准执行。

18.问:什么叫专著?

答:专著带有ISBN刊号,具体职称改革实施方案或评价标准条件附录中有关于专著的解释。专著需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办事服务--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出版物信息查询”栏目查询,并将查询结果输出打印后附在专著后面。

九、【业绩成果问题咨询】

1.问:市系统填报业绩成果要求?

答:需填报获得现资格后(未获得专业技术的,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开始)至申报当年12月31日的业绩成果情况,并附相应的证明材料。涉及行业准入的,如建筑等,要求申报专业和业绩与工作单位的资质相一致。

对于完成发包承揽关系甲乙方项目或多方合作、多人合作项目的,需列明本人承担的部分及所起的作用,同时附上合作方(多方、多人)出具或加具的证明文件。如用模糊句法表述造成理解误差的,或未附有合作方证明文件的,该项业绩成果无效。

对于标准、规范等编制业绩成果,上传公开发布实施文件、封面、完整目录、正文内容以及证明本人参与编制工作的排名等相关材料。

2.问:提交奖项需要注意什么?

答:(1)需提供符合省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要求的有效奖项;

(2)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管理全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3)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或备案。

3.问:我以发明专利发明人条件申请职称评审,请问发明人是否有排名要求?

答:按照申报专业对应的省文件标准执行。

4.问:我有一项发明专利,目前正在授权公告期,还未取得发明专利证书,是否可以作为学术成果的发明专利申报?

答:学术成果的发明专利栏目要以取得《发明专利证书》作为申报有效依据。

十、【转系列问题咨询】

1.问:是否可以申报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同一层级的不同专业的职称评审?

答:可以。按照粤人社规〔2020〕33号文相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 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向复合型人才方向发展,符合相关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应使用不同业绩成果申报不同专业职称。

关于不同系列:一个人可以同时申报评审两个系列的资格,必须是要有同时在两个系列的岗位上工作,都有业绩成果,符合两个系列的资格条件提交不同的申报材料;对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应符合申报两个系列的规定要求,才可申报两个不同系列的职称。例如,医学院校从事临床医学教学的教师,又同时在附属医院从事临床医疗工作,有不同的业绩,符合资格条件的要求,则可申报两个系列的职称。又例如,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如果既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又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可申报两个系列的资格。

关于同一系列同一层级的不同专业:在具体操作上,申报人应作出转岗说明,并向评委会提交转岗相关证明,证明可以是聘书、合同、单位证明等形式,资历可以从取得原专业低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业绩成果自转换工作岗位后起算。例如:申报人在工程技术岗位取得建筑施工高级工程师职称,只有在转换到其他工程技术岗位的情况下,才能申报其他工程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在申报评审时,应作出转岗说明,并提交转岗相关证明,资历可从取得建筑施工工程师职称时起算,业绩成果应自转换工作岗位后起算。

2.问:获得专业技术职称后,因变换工作岗位导致需要转换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是否要先转到另一系列相同级别后才能晋升职称?

答:专业技术人才转换工作岗位后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层级职称。申报评审现岗位同层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低一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申报评审现岗位高一层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

十一、【省外(中央单位)职称来深申报】

1.问:外省、中央单位流动至我市的且已取得省外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我市高一级别职称时,如何办理?

答:在深圳市职称晋升时,全国各地合法合规取得的职称证均不需经过验证换证,按照年度评审通知文件要求提交证书、评审表(或申报表、登记表)或任职文件(即发证机关印发的任职资格审批文件)等材料即可。未上传的或上传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申报。

如评委会办公室对省外职称证书颁发单位有异议,申报人需配合提供其证书颁发单位具有评审权等相关资料。

2.问:外省、中央单位流动至我市的且已取得省外证书专业技术人员想换取我市同层级职称证书时,如何办理?

答:如申报人需要将外省取得的职称证书换发为广东省职称证书,则需按照粤人社规〔2020〕33号文规定,申请重新评审。省外职称证书的重新评审工作与我市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同步进行,使用同一套业务系统,仅需在申报类型勾选“省外(中央单位)职称确认”,其他条件及流程均与普通评审一致。

3.问:原职称证书专业与现行不匹配,想更换,可否办理?

答:不可以。可按转专业重新申报职称。

十二、【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问题咨询】

1.问:回国后是否可以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对业绩成果有什么要求?

答:按照《广东省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暂行办法》,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在首次取得职称前,可不受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直接申报相应层级的职称,但回国后在境内取得的业绩成果不纳入该“绿色通道”评审的有效材料范围,仅可作为参考。

十三、【职称证书问题咨询】

1.问:职称证书是否全国有效?

答: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且超过国家合格线标准的,取得的证书全国有效;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通过地方合格线,但未超过国家合格线者,所取得的证书仅在当地有效。职称评审取得的证书“哪里评哪里有效”,广东省内评审、认定、确认、考试取得职称证书在广东省内有效。

2.问:职称证书是否可以通过网上查询验证?

答:目前我市已开放了2012年度以来职称证书查询服务,具体请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政务服务——便民查询——专业技术资格查询。查询事项详见页面介绍。

2019年起,广东省启用职称电子证书,此后我市获得的职称证书亦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首页——证书查询栏目查询。

2021年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开通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https://www.12333.gov.cn/),2016年以后在我省评审取得(暂不包括考核认定)的职称证书信息可查,但因平台目前尚处于试运行状态,信息可能存在错漏、缺失等情况。历年在我市取得的职称证书,如国家、省、市平台数据不一致的,请以市平台数据为准。

如果觉得没有把握,不清楚自己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初次申报无从下手?多次申报多次不成功?工作忙,没时间申报?找小编获取职称评审方案和帮助。


特别注意:

1、职称评审入口:https://sl.pidiqi.com/eYRRfq(认准官方入口)


2、深圳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Nrmm6n (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


3、广州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FNvium (广州人社局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

4、东莞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eaI36v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5、除广州、深圳或是东莞外的,广东省其他地方的职称申报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jERzq2(广东政务服务网)


6、四川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fYvIJ3 (四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7、山东省职称申报系统入口:https://sl.pidiqi.com/e6jeyi(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


8、浙江省职称申报系统入口:https://sl.pidiqi.com/JniIFj(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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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09:55:14
2024年度惠州市工程系列林业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惠州市林业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4年度工程系列林业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详细内容如下,广东省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jERzq2)(广东政务服务网)

官网原文如下:

惠州市林业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4年度工程系列林业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详细内容如下:


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局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惠市人社发〔2024〕20号)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我市工程系列林业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报的时间和地点

惠州市工程系列林业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委托惠州市林学会受理申报资料。

(一)时间:2025年2月7日至2月28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二)地点:惠州市林学会(惠州市惠城区下角丰山一路32号惠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院内综合楼1楼105室)。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为确保申报材料的高效有序处理,便于联系沟通及退回资料,请申报人所在单位指定一名联系人,集中统一报送该单位所有申报人的材料,并填写《2024年度(X单位)申报林业职称信息登记表》(附件5)进行汇总,按“现申报职称等级”依次排序,同一专业集中排序,表格须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加盖公章(扫描版、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无需纸质版),报送时联系人请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人务必按要求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纸质申报材料,材料受理后,申报人员应于2025年3月15日前同时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提交电子材料,网址(https://sl.pidiqi.com/jERzq2)。

 三、申报条件

职称评审条件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的职称政策规定及评审标准条件执行。

(一)学历、资历、能力、业绩和成果条件

1. 申报人学历、资历、能力、业绩和成果条件,应根据申报级别、专业满足下列相应文件规定的要求:附件1《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惠市人社发〔2024〕20号)、附件2 《广东省林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57号)、附件3 《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惠市人社发〔2020〕22号)。

2. 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方法:

(1)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2)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3)对于通过考试和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和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二)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原则上提供2024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另外,初次申请职称评审的可不提供继续教育证书。

(三)在职在岗证明材料

申报职称评审: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或以上的社保凭证(2024年12月往前半年或以上);申报职称认定: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一年或以上的社保凭证(2024年12月往前一年或以上);申报职称认定: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一年或以上的社保凭证(至2024年12月往前一年或以上)。或者提交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其它有效在职在岗证明。

(四)年度考核条件

现职期间,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年限,不少于申报职称等级要求的资历年限。

(五)初次职称考核认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条件:

(1)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所学专业不相关、不相近的;

(2)非全日制学历的;

(3)已取得职称的;

(4)不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或不胜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或年度考核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2.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一式一份;

(2)业绩成果材料;

(3)其他佐证材料。

四、申报评审对象和范围

特别注意:

职称评审入口:(https://sl.pidiqi.com/eYRRfq)(认准官方入口)
深圳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Nrmm6n) (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
广州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FNvium) (广州人社局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
东莞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eaI36v)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除广州、深圳或是东莞外的,广东省其他市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jERzq2)(广东政务服务网)
在我市从事林业工程领域(含林业、园林、森林利用、自然保护地等四个专业)技术工作、符合《评价标准条件》的技术人才。其中:

林业专业:包括森林培育、森林经营、林草生态修复、林木种苗繁育、森林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森林和草原防灾减灾(如航空护林观察员、护林防火无人机监测、森林防灭火等)、湿地保护修复、野生动植物保护及繁育、水土保持、石漠化(沙漠化)防治、科技推广、林业信息、林业调查监测及规划设计等技术岗位。

园林专业:包括园林绿化、景观营造、花卉园艺、园林工程与建筑、自然景观利用和旅游休闲等技术岗位。

森林利用专业:包括木竹材加工和利用、家具制造与工艺、林产化工、林草产品开发利用及质量检测(如木本油料和林下中药材的加工和利用等)、林草资源及产品认证与评估、林业机械装备制造、林业工程造价与监理、森林体验、森林康养、生态旅游休闲开发、草原利用等技术岗位。

自然保护地专业:包括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资源管护、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科考监测与评估、科学实验、自然教育等技术岗位。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不符合评审标准条件。

2. 没有使用规定表格。

3. 不符合填写规范。

4. 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

5. 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 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五、审核要求

(一)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申报材料若为复印件,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时需核对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方便查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现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我评委会办公室。

(三)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和《(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六、申报途径

凡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的人员可通过以下途径申报:

(一)市直企事业单位申报人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核实同意,由申报人按规定程序报送受理材料地点。

(二)各县(区)企事业单位的申报人,申报材料由各县(区)林业部门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程序报送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再报送至受理材料地点。

(三)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后(自由职业者通过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推荐)按规定程序报送至受理材料地点。

七、其他有关政策

(一)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二)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三)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3年内不再受理其职称评审申报。

(四)跨区域跨单位流动

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申报职称重新评审或确认,原职称经重新评审或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评审高一层次的职称。重新评审:按现行职称管理权限由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申报材料与常规评审申报材料相同。资历可从取得原职称低一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职称低一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申请确认:申报材料包括原职称证书、职称评审表原件或经档案保管部门盖章的复印件。由开展高一层级职称评审工作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出具确认意见。通过重新评审后,申报人资历从原职称取得之日起算。

申请原职称重新评审或确认,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原职称经国家规定程序评价取得;

2.重新评审的职称系列、专业、层次应与原职称相同。

(五)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和民族地区

根据《广东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革命老区是指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革命根据地,其中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建立的中央革命根据地为原中央苏区。本省革命老区名录由省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在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和民族地区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中级职称时,任职年限可在现行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或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基础上放宽1年。

(六)转系列评审

专业技术人才转换工作岗位后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层级职称。申报评审现岗位同层级职称: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低一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申报评审现岗位高一层级职称: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

八、收费标准

按照《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标准收取。受理申报材料时,申报人相应缴纳的费用分别为:工程师450元/人、初级(助理工程师、技术员)280元/人。评审费直接缴入市财政专项账户,一经缴纳,均不予退款。

本通知未尽事宜,应按国家和省、市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zip

惠州市林业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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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09:52:19
工程师职称怎么区分?怎么划分的呢?

身为工程人的你,一定都知道职称是对每个工程人员职业技术水平的一种标准。级别越高,相应的技术水平就越高,那么工程师职称分几级?工程师职称等级是怎么划分的呢?广东省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jERzq2)(广东政务服务网)

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一般有两种说法:

第一种是 初级职称、中级工程师职称、高级工程师职称三个等级

第二种是 初级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工程师职称、高级工程师职称(副高级、正高级)五个等级

当然这两种说法是都对,细分就是五个等级。那么各等级职称评选条件又是什么呢?(每个地区可能有所不同,仅供参考)



官网如下:

第一:

一、助理工程师(初级)

(1)技工院校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申请;

(2)中等职业学校学历,取得技术员工程师职称,从事工程类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3)大专学历,取得技术员工程师职称,从事工程类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

(4)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实习一年,经考核合格;

(5)硕士或二级学士学位。

二、工程师(中级)

(1)技工院校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申请;

(2)大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从事工程类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3)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从事工程类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4)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从事工程类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

(5)具有博士学位。

三、高级工程师(高级)

(1)技工院校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申请;

(2)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从事工程类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3)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类本专业工作满2年。

第二:

一、技术员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3)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二、助理工程师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5)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三、工程师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5)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四、高级工程师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

(3)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4)不具备前项规定的学历、年限要求,业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破格申报,具体办法由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另行制定。

五、正高级工程师

1.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

(3)承担的重点项目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国内领先水平,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

(4)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学术价值;

2.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

3.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工程师职称详解

高级职称

01 什么是高级职称?

职称,一般分为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三个级别。但往往高级职称又分为副高级职称和正高级职称两大类。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和地位。



职称

02 取得方式

职称的取得可通过包括认定、评审、国家统一考试(以考代评)、职业资格对应等方式。

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工程业绩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以考代评:

“以考代评”是指,在全国已实施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卫生、会计、审计、统计、经济、计算机软件、翻译、出版、土建),不再进行相应系列(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评审工作,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一律参加考试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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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申报材料

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评审所需材料:

1、主管单位审核推荐函1份(同时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及EXCEL格式电子版)。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简表》一式20份;

3、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1份;

4、申报人参加工作时的合格学历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申报人现有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申报人《聘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申报人外语统考合格证或免试证明材料;(参照陕人发【2007】52号、陕人发【2007】121号文件规定)

9、申报人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材料;(参照陕人办发【2005】34号文件规定)

10、申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11、申报人二寸近期彩色照片4张;(评审表贴3张,另交1张)

12、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著作原件;(中级至少1篇,独著或第一作者;高级3篇至少2篇独著或第一作者)

13、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

14、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能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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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四川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fYvIJ3 (四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7、山东省职称申报系统入口:https://sl.pidiqi.com/e6jeyi(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



8、浙江省职称申报系统入口:https://sl.pidiqi.com/JniIFj(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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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09:49:48
清远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及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职称申报系统入口及评审时间通知已发布,申报材料需在2025年1月至3月期间提交,评审时间为6月底前完成。广东省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jERzq2)(广东政务服务网)

官网原文如下:

清远人社局发布了《关于做好清远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及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详细内容如下:

关于做好清远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及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29号),为做好我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及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与评审时间

(一)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1.省各高级职称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原则上为2025年1月至3月,具体时间由省各高级职称评委会确定。

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我市无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评委会需委托省评委会评审及考核认定中初级职称人员,请留意省各高级职称评委会发出的评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送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核后,自行递交省有关评委会。

2.我市各中级职称评委会(含市直初级职称评委会)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原则上为2025年2月17日至3月21日。

3.各县(市、区)初级职称评委会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原则上为2025年1月至3月,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初级职称评委会确定。

4.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工作按照经备案的时间安排推进。

5.我市中小学教师、中职教师、实验技术人才(中小学、中职)的职称评审和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通知由市教育局另行下发。

(三)评审时间

2025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及认定。

二、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一)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二)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三)对于通过考试和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和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三、申报评审及初次考核认定条件

(一)我市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我省各系列(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具体以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知为准。高校等自主评审单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经备案的标准条件执行。

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条件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附件3)执行。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可根据开展评审认定需求和行业实际确定业绩成果材料推荐目录。

(二)根据省2024年度职称评审通知精神,对我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原则上要求提供2024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自主评审单位可根据实际自主确定

年度要求。

(四)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四、申报途径和材料

特别注意:

职称评审入口:(https://sl.pidiqi.com/eYRRfq)(认准官方入口)
深圳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Nrmm6n) (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
广州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FNvium) (广州人社局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
东莞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eaI36v)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除广州、深圳或是东莞外的,广东省其他市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jERzq2)(广东政务服务网)
(一)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将纸质材料报送申报材料受理点。

(二)自由职业者申报,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后,报送申报材料受理点。

(三)职称评审、认定使用省人社厅统一制作的表格,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文件下载栏目下载,其中《广东省职称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职称评审、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清单可参考附件2.

(四)除另有规定的行业或地区外,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s://sl.pidiqi.com/jERzq2)同时提交申报电子材料。

五、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

1.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申报人所在单位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方便查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申报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公示结束后,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评前公示情况表》和《()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评委会办公室审核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评委会办公室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明确责任人,落实审查责任。根据职称评审监管有关规定,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

序、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及时书面告知申报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报条件。

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

3.不符合填写规范。

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

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六、评审组织要求

(一)完善职称评审委员会信息。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更新本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列明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名称、评审专业、层级、受理评审人员范围和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立单位、窗口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向社会公开。

(二)加强评委专家管理。

职称评审委员会要按照国家和省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有关规定,及时调整评审专家,并报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11月15日,市人社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更新评审专家库,请市各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根据评委会专家库的设立要求,于2025年1月15日前完成评委会专家库核准备案更新工作,按要求报我局核准备案。新入库的评审专家须经评委会组建单位培训后,方可参加职称评审。

(三)提高职称评审质量。

职称评审委员会要按照国家和省评审有关规定认真开展评审工作,坚持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结合本行业人才特点和成长规律,进一步创新评价方式,对申报人的品德、能力、业绩进行综合评价,提高评审质量,确保公平公正。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要及时做好评审结果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及发证

(一)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人社部门报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或备案的相关材料。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结果由单位自主审核确认,报送对应人社部门备案。

(二)评审结果经审核确认或备案通过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八、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我省职称政策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申报工作,严格按照各系列(专业)的申报条件审核材料。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优化完善评审程序和规则,健全评审会议记录制度,与评委签订遵守评审纪律承诺书,严格执行评审纪律,确保评审质量,

(二)加强监督管理。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评审过程中反映突出、易发多发的违规问题,综合采取抽查巡查、复查倒查、质量评估、专项整治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评审条件公开、评审材料审核、评委专家抽取、评审结果公示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抽查,把公开、公平、公正要求贯穿评审全过程,严防“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行为。

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要落实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评审违规违纪行为及时核实调查、报告结果。

(三)压实工作责任

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追究责任。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扩大职称评审范围,不得降低评价标准条件,不得违反评审程序规定。对于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将暂停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九、其他要求

(一)加大职称评审监管力度。

今年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着眼加强职称评价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推动构建政府监管、单位(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职称评审监管体系。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结合实际完善监管制度机制,提高监管实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根据群众来信来访、网民留言、投诉举报等反映的问题线索,联合省行业主管部门适时对评审单位进行检查。同时,结合评委会备案、评审结果备案、职称评审工作总结等日常工作情况,选取部分评审单位开展质量评估,对评估质量较低的评审单位给予提醒或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并列入下一年度重点监管对象。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行业(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本地市职称评审的监管。

(二)全面落实职称评审“两目录一清单”制度。

聚焦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突出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进一步完善并实施职称评审专业目录、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和各职称系列代表性成果清单制度,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三)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入县下乡”职称激励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力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引导和激励专业技术人才向县域流动的职称倾斜政策体系。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贯彻落实新一轮职称制度改革有关加快培育乡村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的部署要求,切实抓好基础教育、卫生、农业等重点领域基层职称倾斜政策落实。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基础教育、卫生、农业等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在晋升高级职称前,应有一定服务基层或对口支援工作经历,相关市直部门在本专业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审核时要明确具体要求。

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引导人才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9]35号)精神,在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和民族地区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中级、高级职称时,任职年限可在现行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或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基础上放宽1年。对于参加省内教育、医疗卫生、科技人才“组团式”帮扶,在县域对口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服务或工作1年以上的,在晋升高级职称时优先推荐、优先评审。

(四)进一步完善开放的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体系。

进一步畅通大湾区内地港澳专业人才职称申报渠道。在我省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自愿原则申报评审我省各系列、各专业职称。申报评审职称时,实行的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评审程序、评审办法等与省内专业技术人才一致。其中,对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工作的港澳台专业人才,以及引进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或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担任技术骨干的外籍或港澳台专业人才,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定年限后,可按有关规定直接申报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五)认真组织实施“乡村工匠”、“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等两项重点评审.

人社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梳理总结“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情况,进一步拓宽专业领域,扩大人员范围,优化评价机制,不断提高评审质量。要认真组织开展2024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培育更多“土专家”“田秀才”,壮大我省乡村专业人才队伍。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5号)要求,省相关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将组织开展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各地市专业技术人才应按规定程序申报,经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

(六)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服务。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全覆盖、可及性、均等化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职称社会化评价功能,大力开发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资源,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我省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申报评审的程序、标准、办法、证书等各方面,享有与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平等的权益,履行同等义务。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不与人事档案管理挂钩,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属的法人单位所在地参加职称评审,由工作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派驻省内其他地区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由法人单位委托并经派驻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可在派驻地申报职称评审。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健全职称申报兜底机制,进一步完善全省职称申报点体系,充分发挥职称申报点兜底服务功能,畅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

(七)按时保质完成年度职称评审.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原则上应在2025年6月底前完成职称评审。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自主评审单位的评审时间安排原则上应与本通知工作部署保持一致。对迟迟未开展职称评审、对本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造成不良影响的职称自主评审单位,省人社厅将联合省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收回职称评审权限。

(八)持续优化职称评审环境。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评委会及其办公室的检查和指导,督促规范评审工作程序、完善监督和制约机制,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力度整治职称评审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及组建单位不得指定、委托营利性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开展职称评审服务工作,不得收取粤价函〔2006]629号文规定的职称评审费以外的“服务费”“代办费”等费用;要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才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评委会组建单位开设的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权威信息发布平台了解政策要求,勿轻信网上“代办”“包过”等虚假信息。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s://sl.pidiqi.com/jERzq2)是广东省职称证书的唯一省级管理平台,全省职称证书通过平台统一生成、统一编号、统一管理。平台的个人账号应由专业技术人才本人注册、使用和保管,出现身份证号码、姓名等核心关键信息错漏、“人照不一”等情况的,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如果觉得没有把握,不清楚自己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初次申报无从下手?多次申报多次不成功?工作忙,没时间申报?找小编获取职称评审方案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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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地起网校 发布于 经验分享
2025/01/17 09:47:26
2025年广东职称评审攻略(条件+材料+流程)

2025年广东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包括中专、专科学历、本科学历、硕士学历和博士学位。其中,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可申报中级职称或高级职称。广东省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jERzq2)(广东政务服务网)



一、2025年广东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

由于广东省职称评审采用的是逐级申报的政策,在申报高一级职称之前,最好拿了职称。比如你想申报中级工程师职称,那么就要求你先有助理工程师职称。

1、中专学历: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察合格,可申报技术员职称。

中专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助理职称。

2、专科学历:

大学专科,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察合格,可申报技术员职称。

大专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申报助理职称。

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中级职称。

3、本科学历:

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单位考察合格,可申报技术员职称。

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申报助理职称。

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中级职称。

本科学历,取得中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可申报高级职称。

本科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可申报正高级职称。

3、硕士学历:

硕士学位,可直接认定初级职称。

硕士学位,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以申报中级职称。

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以申报高级职称。

硕士学位,取得高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以申报正高级职称。

4、博士学历:

博士学位,可直接认定中级职称。

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以申报高级职称。

博士学位,取得高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以申报正高级职称。

学历不够的朋友,最好提前做好学历提升的准备哦!

二、2025年广东工程师职称评审材料有哪些?

基础材料

职称评审需要的基础材料有社保(一般是半年以上)、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一篇专业技术报告、电子照片等,基础材料这部分材料是比较好办的,只要按照相关要求准备好就可以了!

加分材料

(1)业绩材料(必需)

由于业绩材料是评委老师了解你的主要材料,申报人最好提供3-5个参与过的、含金量较高的业绩材料,业绩材料包括目合同,人员备案表、图纸、图签、项目的中标通知、合同、人员备案表、竣工验收表等。

(2)论文材料(必需)

注意:技术员和助工不用提交论文,一般是中高级职称申报要提交的。

中级工程师需要1篇论文,高级工程师需要2篇论文,当然实际篇数要求会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专业有所不同。由于论文从出版到收录都需要时间,更不能晚于职称申报时间。

(3)专利材料(非必需)

虽然专利并不是申报职称必需的材料,但是却能让你在成千上万的申报者中脱颖而出,提高通过率。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应提供专利证书、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单位有关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及税务证明等。

助理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材料

1、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2、职称专业论文材料:无专业论文要求,只需1篇技术报告

3、职称工作业绩材料:人才参与过的3-5份工作项目业绩材料

4、其他各种证明材料:如学历学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等等

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材料

1、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2、职称专业论文材料:1篇或以上专业论文+1篇技术报告

3、职称工作业绩材料:一般是人才参与主持的3-5份业绩材料

4、其他各种证明材料:如学历学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等等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材料

1、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2、职称专业论文材料:2篇或以上专业论文+1篇技术报告

3、职称工作业绩材料:一般是人才主持主导的3-5份业绩材料

4、其他各种证明材料:如学历学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等等

三、2025年广东工程师职称评审流程是怎样的?

1、职称评审入口:https://sl.pidiqi.com/eYRRfq(认准官方入口)

2、深圳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Nrmm6n (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

3、广州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FNvium (广州人社局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

5、东莞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eaI36v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6、除广州、深圳或是东莞外的,广东省其他市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jERzq2(广东政务服务网

①报送职称申报资料 → ②人社局进行审核 → ③人社局进行审核 → ④审核通过者资料入库(不通过退回) → ⑤评委会进行专家评审 → ⑥通过后公示 → ⑦下载电子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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